项目—长春龙嘉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试验段工程地基处理及土石方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龙嘉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试验段工程地基处理及土石方工程,的项目业主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三期扩建工程前期启动费用,招标人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DFA-BS05-DL--

2.2招标范围:长春龙嘉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试验段工程地基处理及土石方工程

工程规模:长春龙嘉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试验段地基处理与土石方填筑工艺性试验以上工程规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日历天(为日历工期,并包括法定节假日)。

2.4计划开工日期:以工程开工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信息(加盖投标人公章);

(2)资质要求:需具备还在有效期之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业绩要求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至少完成过1个国内民用机场(4E级及以上)场道施工的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民航机场工程专业)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在投标人本企业注册,无在建项目,或有其他在建工程,但符合《民航局机场司关于进-.步明确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有关意见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5)项目经理业绩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至少担任过至少1个国内民用机场(4E级及以上)场道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财务要求:近3年(年、年、年)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如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

(7)信誉要求:近三年(年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施工质量事故,并提供承诺函近三年未被“信用中国“(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jilinshengzx.com/jljy/157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