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资讯盘点法学院校中的五院四系
法学,虽然被归为了冷门专业,但最适合公务员考试专业之一,法学的就业率一直居于前列。白色的假发套、庄严的审判庭、难考的律师资格正……都是我们对法学的第一印象。那么学法学应该去哪里呢?在上千所高校中国有9所在法学界占有举足轻重的院校,即传说中的“五院四系”,当今中国司法机关80%的骨干人员均有“五院四系”的培养背景。甚至有一种说法:只有从“五院四系”走出来的毕业生,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法学科班生”,这9所学校的法学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中国法学研究和高等法学教育的最高水平,堪称法学类院校中的泰山北斗。现在让我们给大家盘点一下这传说中的“五院四系”。 法学下设的二级专业 监狱学、公安管理学、消防指挥、禁毒学、警务指挥与战术、犯罪学、边防指挥、边防管理国内安全保卫、公安情报学、经济犯罪侦查、涉外警务、政治学、经济学与哲学、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法学、侦查学、警卫学、警犬技术、治安学、思想政治教育、中国共产党历史、科学社会主义、民族学家政学、女性学、人类学、社会工作、社会学、外交学、国际政治、政治学与行政学、知识产权。 "五院"指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的前身是年院系调整时期成立的由北京大学、燕京大学、辅仁大学、清华大学的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合并组建的北京政法学院,毛泽东主席亲自题写“北京政法学院”校匾。由邓小平同志亲笔题写校名“中国政法大学”,中国著名法学家、政治学家钱端升先生为学校首任院长。中国政法大学现为国家“工程”、“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计划”、“计划”重点建设高校。 西南政法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原名西南政法学院,前身是年成立的由刘伯承元帅担任校长的西南人民革命大学。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高等政法学府之一、教育部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首批全国重点大学,被誉为新中国法学教育的“西南联大”。年,学校更名为西南政法大学。年,成为首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单位。截至年6月,学校有渝北校区、沙坪坝校区和宝圣湖校区三个校区,占地总面积.76亩。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前身是年以邓小平为第一书记的中共中央中原局创建,并由第二书记陈毅担任筹备委员会主任的中原大学。年,以中原大学财经学院、政法学院为基础,分别成立了中南财经学院和中南政法学院。年国务院批准教育部的方案,中南财经大学和中南政法学院合并,组建成新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现为国家“工程”、"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教育部直属重点建设高校。学校现有两个校区,南湖校区位于风景秀丽的南湖湖畔,首义校区位于历史悠久的黄鹤楼下。 华东政法大学 年6月,原圣约翰大学、复旦大学等9所院校的法律系、社会系合并组建华东政法学院,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华东政法大学。这是一所以法学为主体,兼有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作为是上海市最早的一批“法学教育高地”,西南政法法学院作为唯一承担西部基层法律人才培养任务的学院。现设有10个教研室和25个科研机构,6个法学二级学科博士点和硕士点,拥有民商法、刑事法律2个法学本科专业方向,6个法学硕士专业。 西北政法大学 西北政法大学前身是年中国共产党在延安创办的陕北公学。后历经延安大学、西北人民革命大学、西北政法干部学校、西北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等时期,。年11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西北政法大学。学校分为雁塔、长安两个校区共占地亩,设有18个学院,设有27个本科专业,4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10个省级重点学科,2个省级特色学科,形成了法学学科特色鲜明、多学科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 "四系"分别是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这四所中国著名学府的法律学系。 北京大学法学院 北京大学法学院成立于年6月26日,其前身为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北京大学法律学科发轫于年,在中国现代法学教育中历史最为悠久。自改革开放以来,北京大学法学院取得了飞速发展,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推进国家法治建设等方面,始终走在全国法学院校的前列。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前身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成立于年,年经国家批准改建为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是全国首批获准在法学一级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博士点和硕士点覆盖了全部的二级学科。拥有国家级重点一级学科(含所有二级学科)1个(法学)、国家级重点二级学科4个,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了中国第一个法学博士后流动站(含全部博士学位学科点)。 武汉大学法学院 武汉大学法学院源于年武昌法科大学,年校名命名为武汉大学时,法学院就成为其重要组成部分,先后云集王世杰、周鲠生、梅汝璈等一大批著名法学家,办学声誉影响海内外。年恢复法律系,年成立法学院。年获批国家首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拥有11个硕士点、6个博士点,1个博士后流动站,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3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国家"工程"重点建设学科、2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吉林大学法学院 吉林大学法学院其前身是吉林大学法律系,建于年,是"十年浩劫"中我国仅存的未停办的两所大学的法律系之一。其办学历史则始于年创建的东北行政学院司法系,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吉林大学法律系改建为吉林大学法学院。现已成为在中国具有广泛影响、良好声誉、重要地位的法学教育与研究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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