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最新通知延期
最新便民举措! 吉林省12项车驾管业务延期办! 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降低病毒传播风险,全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已暂停办理车驾管业务。为切实回应社会关切,解决群众不便,经请示公安部交管局同意,吉林省现对下列车驾管业务实行延期办: 一、机动车管理方面 (一)调整机动车强制报废期。对于年3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因三个检验周期未检验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将强制报废期止统一延长至7月31日。在延长期间,车辆通过安全技术检验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可以恢复车辆正常状态。 (二)调整机动车保留原号牌号码有效期。对于机动车在办理转移、注销、变更迁出、变更换发新能源汽车号牌业务后,在年3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原号牌号码保留期限满2年的,对使用原号保留期限统一延长至7月31日。 (三)增加临牌办理次数。在年4月30日之前,申请临时号牌次数由2次调整为3次。 (四)增加转出车辆核发临时号牌权限。在年3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已办理车辆转出业务,无法在临时号牌到期前到转入地办理转入手续的,可向车管所申请1次临时号牌。 (五)调整互联网预选号牌号码有效期。对于互联网预选机动车号牌日期在年3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的,预选号牌号码有效期统一延长至7月31日。 (六)验车逾期免于处罚。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止时间在年3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的,年7月31日前对于“车辆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违法行为免于处罚。 二、驾驶人管理方面 (一)延期注销驾驶证。对于年3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因超过有效期3年未换证的驾驶证,统一延期至7月31日注销驾驶证。在延长期间,驾驶人通过科目一考试的,可恢复驾驶证正常状态。 (二)延长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有效期。对于年3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因驾驶证有效期超过1年不足2年未换证的,统一延长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有效期至7月31日。在延长期间,可正常办理换证,无需通过科目一考试恢复驾驶证状态。 (三)延期提交体检证明。对于年3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年龄在7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为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或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在三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统一延期至7月31日注销驾驶证,在延长期间,机动车驾驶人提交体检证明后,直接恢复驾驶资格。 (四)调整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对于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截止时间在年3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的,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统一延长至7月31日。 (五)调整驾驶人满分教育记录单有效期。对于年3月31日(含)前已申请满分教育但未完成满分教育的驾驶人,机动车驾驶人满分教育记录单有效期统一延长至7月31日。 (六)驾驶证换证容缺办。允许申请人容缺身体条件证明办理期满换证业务,相关身体条件证明可在年7月31日前提交。 吉林交警提示: 疫情过后,请在政策范围内的办事群众,在延长期限内尽快办结相关业务,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 内容来源 吉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内容审核 邹昆仑 新媒体编辑 茉莉风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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