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教师资格证考试改革政策解读
吉林今年下半年确定改革为教师资格证国考试点地区。11月2日将组织教师资格证第一次国考考试。本周(11月18日)将组织教师资格证省考单科补考收尾工作 一:已经取得吉林省考教育学和教学法、教育心理学两门考试中单科成绩合格者的人员如何过渡? 已取得省考教育学和教学法、教育心理学两门考试中单科成绩合格者,可参加年下半年由省自考办组织的另外一门单科补考,(11月18日考试),补考通过人员由省教育学院发放合格证。本考试为我省专门针对省考单科合格人员举办的收尾性质考试,此范围以外人员不得报名,否则成绩无效。 本次考试安排在年10月18举行。考试安排在上午一个单元时间,考生只能选报教育学和教学法()或心理学()其中一个科目。 二:已经取得省教育学院颁发合格证的人员如何过渡? 已取得吉林省教育学院颁发合格证书的人员(含上述补考合格人员),可继续按照国考前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求,报名申请年下半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参加由当地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测试合格、符合认定条件者可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1.网上报名: 时间:10月8日至10月31日 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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