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中央储备粮吉林直属库孤店子分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央储备粮吉林直属库有限公司孤店子分公司仓房拆除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央储备粮吉林直属库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吉林省吉林市。 2.2规模:中央储备粮吉林直属库有限公司孤店子分公司仓房拆除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自收到开工通知之日起60日内完工并验收合格。 2.4招标范围:中央储备粮吉林直属库有限公司孤店子分公司仓房拆除工程,本项目共分4个标段,可以兼投不可以兼中。 标段范围最低投标限价 一标段中央储备粮吉林直属库有限公司孤店子分公司彩棚仓39号拆除工程6.万元,其中:残值最低投标限价20.万元,拆除最高投标限价13.万元。 中央储备粮吉林直属库有限公司孤店子分公司千米库26号、27号拆除工程-3.万元,其中:残值最低投标限价10.万元,拆除最高投标限价14.万元。 合计2.万元,其中:残值最低投标限价30.万元,拆除最高投标限价28.万元。 二标段中央储备粮吉林直属库有限公司孤店子分公司(大库乙三栋3号、36号)拆除工程0.万元,其中:残值最低投标限价14.万元,拆除最高投标限价13.万元。 中央储备粮吉林直属库有限公司孤店子分公司(大库乙三栋1号、2号)拆除工程1.万元,其中:残值最低投标限价20.万元,拆除最高投标限价18.万元。 中央储备粮吉林直属库有限公司孤店子分公司(地磅房)拆除工程0.万元,其中:残值最低投标限价6.万元,拆除最高投标限价5.万元。 合计3.万元,其中:残值最低投标限价41.万元,拆除最高投标限价38.万元。 三标段中央储备粮吉林直属库有限公司孤店子分公司(千米库30号、31号)拆除工程-3.万元,其中:残值最低投标限价5.万元,拆除最高投标限价9.万元。 中央储备粮吉林直属库有限公司孤店子分公司(风雨棚40号)拆除工程15.万元,其中:残值最低投标限价39.万元,拆除最高投标限价23.万元。 中央储备粮吉林直属库有限公司孤店子分公司(水泵房)拆除工程-3.万元,其中:残值最低投标限价5.万元,拆除最高投标限价8.万元。 中央储备粮吉林直属库有限公司孤店子分公司(污水泵房)拆除工程-0.万元,其中:残值最低投标限价0.万元,拆除最高投标限价0.万元。 中央储备粮吉林直属库有限公司孤店子分公司(厕所)拆除工程-0.万元,其中:残值最低投标限价0.万元,拆除最高投标限价1.万元。 合计7.万元,其中:残值最低投标限价51.万元,拆除最高投标限价44.万元。 四标段中央储备粮吉林直属库有限公司孤店子分公司(机械罩棚41号)拆除工程4.万元,其中:残值最低投标限价12.万元,拆除最高投标限价7.万元。 中央储备粮吉林直属库有限公司孤店子分公司(专项罩棚43号)拆除工程14.万元,其中:残值最低投标限价26.万元,拆除最高投标限价12.万元。 中央储备粮吉林直属库有限公司孤店子分公司(稻皮棚)拆除工程7.,其中:残值最低投标限价18.万元,拆除最高投标限价11.万元。 中央储备粮吉林直属库有限公司孤店子分公司(面粉车间及锅炉房)拆除工程-24.万元,其中:残值最低投标限价75.万元,拆除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合计0.万元,其中:残值最低投标限价.万元,拆除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年至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需提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提供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年11月4日9时至年11月10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文件方式: 提供下列证件及资料获取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被授权人身份证。 4.3招标文件售价:元/标段,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11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邮箱:602867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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