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第19届全国推普周

年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及规范知识

目录

语言文字法律法规解读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应注意的问题

使用标点符号应该注意的问题

出版物上数字用法应注意的问题

《通用规范汉字表》简介

历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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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知识解读

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知识解读

语言文字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和信息载体,是文化的基础要素和鲜明标志,是促进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语言文字事业具有基础性、全局性、社会性和全民性特点,是国家文化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历史文化传承和经济社会发展,事关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事关国民素质提高和人的全面发展,在国家发展战略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语言文字法制建设为语言文字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基础保障,为推进语言文字工作提供了总依据。准确理解和把握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可以更好地指导人们的日常工作和生活。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新中国的第四部宪法,即年宪法,也是迄今一直在实施中的宪法。这部宪法的第十九条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从此,推广普通话这项工作被纳入国家根本大法,上升为国家意志,也强调了普通话具有了全国通用的性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年3月18日颁布的这部法律第十二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教育法》实施后,使用普通话和规范字进行教学成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尽的义务,而且在教学中推广普通话和规范字也成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尽的义务。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年10月31日颁布的这部法律,第一次以法律形式确定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地位,是中国第一部语言文字方面的专门法律。这部法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中国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工作开始走上法制轨道。

立法目的:1.用法律的形式确定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我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地位。2.用法律形式确定公民在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方面的权利,以及部分行业从业人员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方面的义务。3.对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进行管理。

适用范围:规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即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依据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主要内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共四章二十八条。主要包括:立法目的;适用范围;语言政策;公民的语言权利;政府在语言文字工作方面的职责和主要工作;语言文字应用的总原则;奖励;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语言文字的管理体制;法律责任;附则。

主要调整对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主要调整对象是语言文字使用中的政府行为和大众传媒、公共场合的用语用字,即:国家机关、学校、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公共服务行业公共行为以及公共设施、信息技术产品、招牌、广告、企业事业组织名称和在境内销售的商品包装、说明等方面应该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其中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审判机关、国家检察机关和国家军事机关。

本法不干涉个人生活语言的使用,不是要求任何人在任何场合都得说普通话、写规范汉字。要求在公众场合、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目的,是为了更广泛的人群能够准确接受和理解公共信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主要体现的语言政策: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政策: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

民族语言政策:各民族语言文字平等共存,禁止任何形式的语言文字歧视;各民族都有学习、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自由;国家鼓励各民族互相学习语言文字。民族自治地方和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当地通用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可以同时使用。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并不是要限制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和发展,而是要让少数民族在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基础上,还能掌握全国通用的语言文字,以便在更大范围的交际场合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依据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关于方言的政策:语言文字是国家的战略性文化资源,也包括方言。方言是社会生活中语言的现实存在形式,有重要的使用价值和文化价值,在特定地域和领域内将长期存在,做为地方特色文化的载体,国家正在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收集记录汉语方言的实态语料,通过整理加工和保存,进而深度开发应用。国家推广普通话,并不是要消灭方言,而是希望不同方言区的人能够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在公共交际的场合进行无障碍沟通。

关于繁体字的政策:繁体字是汉字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书写形式,有其使用的领域和价值。推行规范汉字,并不是要求所有的场合都不能保留和使用繁体字和异体字,而是要把繁体字、异体字的使用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

语言文字管理体制:

指导思想:条块结合,齐抓共管。语言文字工作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仅靠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主管部门来管是不够的,需要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

职能部门:教育部是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国务院组成部门,负责规划指导、管理监督全国的语言文字工作;国务院的其他有关部门管理本行业系统的语言文字使用;地方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管理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企业名称、商品名称以及广告的用语用字进行管理和监督。上述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都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执法主体。

关于法律责任:

指导思想是以教育引导为主,以处罚为辅。语言文字问题不同于其他问题,立法的目的不是为了处罚,而是要引导全民提高语言文字规范意识。

四、吉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

年9月14日吉林省颁布的这个条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吉林省实际,为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全省的使用管理而制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一切组织和个人。

条例是在国家法律的基础上,做了规定细化和内容拓展。

政府职责的细化

推动和促进的职责:条例第七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并对语言文字工作机构、人员和经费予以保证。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做出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予以奖励。

管理和监督的职责:

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

条例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三条规定了教育、新闻出版、民政、建设、交通和工商行政部门对本领域语言文字规范使用的监管职责。第二十四条规定各级国家机关应当对本系统的用语用字进行管理监督。

调整对象的细化:条例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的四大领域基础上,还包括了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公务或公共活动;对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在教育教学外的会议、宣传等公共活动也提出了规范要求;对汉语文出版物做了具体列举,包括报纸、期刊、图书、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对于应该使用普通话开展的活动做了六个方面的细致规定,包括广电等专业领域和其他公共活动;对应该使用规范汉字的情形做了九个方面细致规定,基本涵盖了一般专业领域和公共服务领域。

关于繁体字和异体字可以保留或使用情况的细化:条例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的六种情形基础上,增加了一种:“研究、整理、出版古代典籍和历史档案”,并在第三种情形的“艺术作品”列举中增加“绘画”一项。

关于普通话培训测试对象和等级要求的细化:对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影视话剧演员、教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公共服务行业的播音、解说、讲解、话务、导游等特定岗位人员和中等、高等院校在校学生都做出了相应水平的等级要求。

关于“推普周”规定:条例将国务院确定的“推普周”纳入并拓展了内容,把“推行规范汉字”也包括进来。规定每年九月第三周为本省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宣传周,成为“双推”宣传周。

关于行款规范:对于汉字书写的行款格式,结合传统和现代使用习惯做出明确规范,即横写由左至右,先上后下;竖写由上至下,先右后左。

关于汉语标点符号和汉语拼音的使用: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汉语标点符号和汉语拼音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颁布的规范和标准。目前最新的相关规范标准是年11月30日发布的《标点标号用法》,年10月31日发布的《中国人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和年6月29日发布的《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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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应注意的问题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应注意的问题

年4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国家标准《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于年6月29日发布,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全国各级党政机关的公文都应该遵循此条例和新公文格式标准。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将党政机关公文用纸统一为国际标准A4型,首次统一了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要素的编排规则,使党政机关公文的表现形式更加规范。

按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规定,公文格式各要素编排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方面

本标准将版心内的公文格式各要素划分为版头、主体、版记三部分。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以上的部分称为版头,版头有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和签发人6个要素,其中前3个和第6个要素不是所有公文都有;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不含)以下、公文末页首条分隔线(不含)以上的部分称为主体,主体有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9个要素;公文末页首条分隔线以下、末条分隔线以上的部分称为版记,版记有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两个要素;页码是版心外要素。

1.关于发文字号

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发文顺序号”三个部分组成。“年份”要用全称,不可简化,如“”不可写成“11”。发文字号应该注意的问题是括注年份的是六角括号“〔〕”,而不是方括号“[]”。正文引用文件名称后圆括号里的发文字号中,一样应该用六角括号“〔〕”。下行文的发文字号居中排列;上行文的发文字号居左空一字编排,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2.关于标题

公文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容易出现的问题是发文机关名称经常被忽略。编排于红色分隔线下空二行位置,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长短适宜,间距恰当,标题排列应当使用梯形或菱形。三个机关以下联合发文,应该列出所有机关的名称,四个以上机关联合行文时,可采用排列前的发文机关名称加“等”的方式。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使用标点符号。逐级多次转发的公文,拟标题时,可直接写所转发公文的标题,但要去掉原发文机关名称,“转发”前冠转发机关名称。如果转发的是“通知”,可只保留一个“通知”。转发公文,不得以被转发公文的发文字号代替被转发公文进入标题。

3.关于主送机关

主送机关在标题下空一行位置,居左顶格,最后一个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如主送机关名称过多导致公文首页不能显示正文时,应当将主送机关名称移至版记。(编排方法见本文中“关于版记”。)

4.关于正文及序次语使用应注意的问题

公文首页必须显示正文。编排于主送机关名称下一行,每个自然段左空二字,回行顶格。正文中结构层次使用序次语应依次为: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一般第一层用黑体字,第二层用楷体字,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仿宋体字标注。特别注意的是,第一层次“一、”后面是顿号,不是逗号,也不是下脚点(齐线实心圆点);第二层“(一)”后面不能有标点;第三层“1.”中是下脚点,切不可用顿号;第四层“(1)”后面不能跟标点。层次序次语不能反序使用,可以越级使用,如果公文结构层次只有两层,第一层用“一、”,第二层既可用“(一)”,也可以选用“1.”。同一个层次,使用的序次语形式必须一致。另外,如用“第一”“第二”表示次序,后跟逗号,而不能使用顿号。(非公文材料行文中,有时用外文字母表示顺序,字母后应该使用下脚点,如“A.”或“a.”,切不可用顿号。)

以上结构层次序数规范写法适用所有文本材料行文。

另需注意的是,序次语后如果使用小标题,标题结尾不应使用标点符号,如果使用句号,将失去小标题的身份,而成为本段的起领句,句号后不宜另起段,应该连续行文。

5.使用附件说明和附件应注意的问题

公文如有附件,应当注明附件顺序和名称,即附件说明。“附件说明”的标注规范:在正文之下空出一行居左空两个字编排“附件”二字,“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名称本身也不加书名号;如附件名称较长需回行时,应当与上一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有多个附件,使用阿拉伯数字加下脚点标注顺序,顺序号上下对齐。

附件应当另面编排,并在版记之前,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附件”二字及顺序号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注意!“附件”两字后不加冒号),附件标题居中编排在版心第三行;附件顺序号和附件标题应当与附件说明的表述一致,格式要求同正文。

需要注意的是在正文中写明报送、批转、转发、印发等字样的公文,在其生效标志后附的内容不是公文的附件,不在“附件说明”中列出,不按附件处理。

6.关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和印章

加盖印章的公文成文日期一般右空四字编排,印章用红色,不得出现空白印章。单一机关行文时,一般在成文日期之上、以成文日期为准居中编排发文机关署名,印章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使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居印章中心偏下位置,印章顶端应当上距正文(或附件说明)一行之内。

联合行文时,一般将各发文机关署名按照发文机关顺序整齐排列在相应位置,并将印章一一对应、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最后一个印章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印章之间排列整齐、互不相交或相切,每排印章两端不得超出版心,首排印章顶端应当上距正文(或附件说明)一行之内。

不加盖印章的公文单一机关行文时,在正文(或附件说明)下空一行右空二字编排发文机关署名,在发文机关署名下一行编排成文日期,首字比发文机关署名首字右移二字,如成文日期长于发文机关署名,应当使成文日期右空二字编排,并相应增加发文机关署名右空字数。

联合行文时,应当先编排主办机关署名,其余发文机关署名依次向下编排。

成文日期是公文生效的时间,以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的签发日期为准。成文日期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

特殊情况说明当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或签发人签名章、成文日期时,可以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解决。

7.关于附注使用应注意的问题

附注是对公文使用时需要注意的其他事项的说明,如请示性公文应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号;下发的公文可在附注处注明公文的传达范围和是否公开发布等。附注不是对公文内容的解释或注释。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附注的位置要在“成文日期”的下一行,居左空两字,用圆括号括入,回行顶格。

8.关于版记

版记中的分隔线与版心等宽,首条分隔线和末条分隔线用粗线(推荐高度为0.35mm),中间的分隔线用细线(推荐高度为0.25mm)。首条分隔线位于版记中第一个要素之上,末条分隔线与公文最后一面的版心下边缘重合。

如有抄送机关,在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之上一行、左右各空一字编排。“抄送”二字后加全角冒号和抄送机关名称,回行时与冒号后的首字对齐。同一系统内同级机关之间用顿号分隔,不同机关之间用逗号分隔,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名称后标句号。

如需把主送机关移至版记,除将“抄送”二字改为“主送”外,编排方法同抄送机关。既有主送机关又有抄送机关时,应当将主送机关置于抄送机关之上一行,之间不加分隔线。

印发机关左空一字,印发日期右空一字,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后加“印发”二字。

版国家标准规定,版记置于最后一面,版记的最后一个要素置于最后一行。双面印刷的公文,版记一定要在偶数页上。骑马装订的公文,不管前面的空白有多少,版记也要放最后一面。

9.关于页码

使用阿拉伯数字,编排在公文版心下边缘之下,数字左右各放一条一字线;一字线上距版心下边缘7mm。单页码居右空一字,双页码居左空一字。公文的附件与正文一起装订时,页码应当连续编排。公文的版记页前有空白页的,空白页和版记页均不编排页码。

10.关于公文字体字号

公文的秘密等级、保密期限和紧急程度用3号黑体字标示。

发文机关标志推荐使用小标宋体字,用红色标识。字号由发文机关以醒目、美观、庄重和不大于上级机关为原则自行酌定,最大不能等于或大于22mm×15mm。

发文字号3号仿宋体字。

签发人3号仿宋体字,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的签发人姓名用3号楷体字。

公文标题用2号小标宋体字(宋体加黑)。

主送机关用3号仿宋体字。

公文正文一级标题使用3号黑体字,二级标题使用3号楷体字,其他部分全部是3号仿宋体字。非正式文件材料可根据需要做字号调整,字体起醒目作用,不变为宜。

附件说明用3号仿宋体字。

附件“附件”二字用3号黑体字。

附注使用3号仿宋体字。

抄送机关用4号仿宋体字。

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用4号仿宋体字。

页码用4号半角宋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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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标点符号应该注意的问题

使用标点符号应该注意的问题

标点符号的定义:辅助文字记录语言的符号,是书面语的有机组成部分,用来表示语句的停顿、语气以及标示某些成分(主要是词语)的特定性质和作用。注:数学符号、货币符号、校勘符号、辞书符号、注音符号等特殊领域的专门符号不属于标点符号。

标点符号的种类:包括点号和标号。

点号的作用是点断,主要表示停顿和语气。分为句末点号和句内点号。句末点号:用于句末的点号,表示句末停顿和句子的语气。包括句号、问号、叹号。句内点号:用于句内的点号,表示句内各种不同性质的停顿。包括逗号、顿号、分号、冒号。

标号的作用是标明,主要标示某些成分(主要是词语)的特定性质和作用。包括引号、括号、破折号、省略号、着重号、连接号、间隔号、书名号、专名号、分隔号。

当前社会上,标点符号使用中出现最普遍的问题是序次语后标点的使用,最突出表现在阿拉数字做序次语时后面使用顿号。规范用法是:不带括号的阿拉数字做序次语时后面使用实心圆点。

实心圆点属于非中文标点符号,应该用在非中文序语后。

顿号是中文专有标点符号,应该用在中文序次语后。

《标点符号用法》附录B.3章节专门说明序次语之后的标点用法。

GB-T-标点符号用法于年12月30日发布,年6月1日实施,是对年发布的《标点符号用法》进行修改后重新发布的现行的国家标准,新用法的变化有:

一、问号(?)“基本用法”增加了两条用法

(一)在多个问句连用或表达疑问语气加重时,可叠用问号。通常应先单用,再叠用,最多叠用三个问号。

例:这就是你的做法吗?你这个总经理是怎么当的??你怎么竟敢这样欺骗消费者???

(二)问号也有标号用法,即用于句内,表示存疑或不详。

例1:马致远(?一),大都人,元代戏曲家、散曲家。

例2:钟嵘(?一),颖川长社人,南朝梁代文学批评家。

二、叹号(!)“基本用法”增加了两条用法

(一)表示声音巨大或声音不断加大时,可叠用叹号;表达强烈语气时,也可叠用叹号,最多叠用三个叹号。

例1:轰!!在这天崩地塌的声音中,女娲猛然醒来。

例2:我要揭露!我要控诉!!我要以死抗争!!!

(二)当句子包含疑问、感叹两种语气且都比较强烈时(如带有强烈感情的反问句和带有惊愕语气的疑问句),可在问号后再加叹号(问号、叹号各一)。

例1:这点困难就把我们吓倒了吗?!

例2:他连这点起码的常识都不懂,还敢说自己是高科技人才?!

三、顿号(、)“基本用法”增加了两条用法

(一)相邻或相近两数字连用表示概数通常不用顿号。若相邻两数字连用为缩略形式,宜用顿号。

例1:飞机在米高空水平飞行时,只能看到两侧八九公里和前方一二十公里范围内的地面。

例2:这种凶猛的动物常常三五成群地外出觅食和活动。

例3: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也是二、三产业的基础。

(二)标有引号的并列成分之间、标有书名号的并列成分之间通常不用顿号。若有其他成分插在并列的引号之间或并列的书名号之间(如引语或书名号之后还有括注),宜用顿号。

例1:“日”“月”构成“明”字。

例2:店里挂着“顾客就是上帝”“质量就是生命”等横幅。

例3:《红楼梦》《三国演义》《西游记》《水浒传》是我国长篇小说的四大名著。

例4:李白的“白发三千丈”(《秋浦歌》)、“朝如青丝暮成雪”(《将进酒》)都是脍炙人口的诗句。

例5:办公室里订有《人民日报》(海外版)、《光明日报》和《时代周刊》等报刊。

四、引号(“”和‘’)“基本用法”增加了一条。

独立成段的引文如果只有一段,段首和段尾都用引号;不止一段时,每段开头仅用前引号,只在最后一段末尾用后引号。

例:我曾在报纸上看到有人这样谈幸福:

“幸福是自己喜欢什么和不喜欢什么。……

“幸福是自己擅长什么和不擅长什么。……

“幸福是在正确的时间做了正确的选择。……”

五、括号(()〔〕﹝﹞)增加了不同形式括号用法的示例

(一)标示下列各种情况,均用圆括号:

1.标示注释内容或补充说明。

例1:我校拥有特级教师(含已退休的)17人。

例2:我们不但善于破坏一个旧世界,我们还将善于建设一个新世界!(热烈鼓掌)

2.标示订正或补加的文字。

例3:信封上写着:“阿夷(姨),你好!”

例4:该建筑公司负责的建设工程全部达到优良工程(的标准)。

3.标示序次语。

例5:语言有三个要素:(1)声音;(2)结构;(3)意义。

例6:思想有三个条件:(一)事理;(二)心理;(三)伦理。

4.标示引语的出处。

例7:他说得好:“未画之前,不立一格;既画之后,不留一格。”(《板桥集?题画》)

5.标示汉语拼音注音。

例8:“的(de)”这个字在现代汉语中最常用。

(二)标示作者国籍或所属朝代时,可用方括号或六角括号。

例1:[英]赫胥黎《进化论与伦理学》

例2:〔唐〕杜甫著

(三)报刊标示电讯、报道的开头,可用方头括号。

例:

(四)标示公文发文字号中的发文年份时,可用六角括号。

例:国发〔〕3号文件

(五)标示被注释的词语时,可用六角括号或方头括号。

例1:〔奇观〕奇伟的景象。

例2:物理学家。生于德国,年因受纳粹政权迫害,移居美国。

 六、连接号(—)取消了连接号中原有的二字线,将连接号形式规范为短横线“-”、一字线“—”和波纹线“~”三种,并对三者的功能做了归并与划分。

(一)标示化合物的名称或表格、插图编号;连接号码,包括门牌号码、电话号码,以及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年月日等;在复合名词中起连接作用;某些产品的名称和型号;汉语拼音、外来语内部分合等均用短横线(占半个字的位置)。

例1:3-戊酮为无色液体,对眼及皮肤有强烈刺激性。

例2:参见下页表2-8、表2-9。

例3:安宁里东路26号院3-2-11室

例4:联系-

例5:-02-15

例6:吐鲁番-哈密盆地

例7:WZ-10直升机具有复杂天气和夜问作战的能力。

例8:shuōshuō-xiàoxiào(说说笑笑)

例9:盎格鲁-撒克逊人

例10:让-雅克?卢梭(“让-雅克”为双名)

例11:皮埃尔?孟戴斯-弗朗斯(“孟戴斯-弗朗斯”为复姓)

(二)标示下列各种情况,一般用—字线(占一个字的位置),有时也可用波纹线(占一个字的位置)

1.标示相关项目(如时间、地域等)的起止。

例1:沈括(—),宋朝人。

例2:年2月3日—10日

例3:北京—上海特别快车

2.标示数值范围(由阿拉伯数字或汉字数字构成)的起止。

例4:25~30g

例5:第五~八课

七、书名号(《》)明确了书名号的使用范围。

(一)标示书名、卷名、篇名、刊物名、报纸名、文件名等。

例1:《红楼梦》(书名)

例2:《史记?项羽本纪》(卷名)

例3:《论雷锋塔的倒掉》(篇名)

例4:《每周







































强化法律宣传 弘扬法治精神
以教科书为起点再次攀登慢性咽炎证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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