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经东北师范大学申请,吉林省学位委员会批准,同意我校经济学、金融学两个专业开展双学士学位教育试点工作。双学位教育是指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学有余力,在完成主修专业的同时,自愿跨学科门类申请学习一个双学位专业,经学校审批,修满双学位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学分,达到授予学位条件,可获得该双学位专业的学士学位(此双学士学位不同于校内自考二学历),相关事宜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东北师范大学全日制在籍本科生(主要是-级学生)   二、培养目标   经济学专业:以培养学生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为前提,培养学生掌握扎实经济学理论和现代经济分析方法,使其成为综合经济管理部门、政策研究部门、金融机构和企业的经济研究人才和管理人才。   金融学专业:培养掌握金融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技能,把握金融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富有创新和开拓金融,知识、能力和素质协调发展,能够胜任金融管理和金融业务工作,适应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及企事业单位金融岗位需求的复合型人才。   三、主要课程   经济学专业:政治经济学、经济学原理、统计学、计量经济学、经济法、当代中国经济、产业经济学、发展经济学、区域经济学、国际经济学、博弈论等。   金融学专业:政治经济学、经济学原理、统计学、计量经济学、经济法、金融学、证券投资学、商业银行实务、保险学、公司金融、国际金融等。   四、修业年限及学位   修业年限:两年(每年第四学期开课,上课时间为星期六、星期日全天或假期。)   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学位(辅修)   五、报名条件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非经济学学科、级在校本科生,学有余力,其主修专业总成绩排名应在本专业前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无纪律处分记录者,可自愿从第2学期起申请双学位学习。   六、学费   收费标准:元/年   七、报名方式   下载《东北师范大学双学士学位专业申请表》一式3份,并附上三份带有盖章的成绩单,交到经济学院三楼B。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季老师   联系          报名时间:年12月24日-1月10日   报名   附件:1.东北师范大学双学位实施细则.doc)       2.级经济学、金融学双学士学位培养方案_修订版本.doc       3.双学位申请表.doc

经济学院

年12月20日

-东北师范大学学生会新媒体中心-

-nenuxsh40-

总编辑/陶麟包崇庆

编辑/ncc

来源/校园网

投稿邮箱/su

nenu.edu.cn









































中科获“聚力共健”品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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