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北师范大学双学士学位招生的通知
各学院(部): 经东北师范大学申请,吉林省学位委员会批准,同意我校经济学、金融学两个专业开展双学士学位教育试点工作。双学位教育是指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学有余力,在完成主修专业的同时,自愿跨学科门类申请学习一个双学位专业,经学校审批,修满双学位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学分,达到授予学位条件,可获得该双学位专业的学士学位(此双学士学位不同于校内自考二学历),相关事宜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东北师范大学全日制在籍本科生(主要是-级学生) 二、培养目标 经济学专业:以培养学生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为前提,培养学生掌握扎实经济学理论和现代经济分析方法,使其成为综合经济管理部门、政策研究部门、金融机构和企业的经济研究人才和管理人才。 金融学专业:培养掌握金融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技能,把握金融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富有创新和开拓金融,知识、能力和素质协调发展,能够胜任金融管理和金融业务工作,适应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及企事业单位金融岗位需求的复合型人才。 三、主要课程 经济学专业:政治经济学、经济学原理、统计学、计量经济学、经济法、当代中国经济、产业经济学、发展经济学、区域经济学、国际经济学、博弈论等。 金融学专业:政治经济学、经济学原理、统计学、计量经济学、经济法、金融学、证券投资学、商业银行实务、保险学、公司金融、国际金融等。 四、修业年限及学位 修业年限:两年(每年第四学期开课,上课时间为星期六、星期日全天或假期。) 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学位(辅修) 五、报名条件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非经济学学科、级在校本科生,学有余力,其主修专业总成绩排名应在本专业前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无纪律处分记录者,可自愿从第2学期起申请双学位学习。 六、学费 收费标准:元/年 七、报名方式 下载《东北师范大学双学士学位专业申请表》一式3份,并附上三份带有盖章的成绩单,交到经济学院三楼B。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季老师 联系 报名时间:年12月24日-1月10日 报名 附件:1.东北师范大学双学位实施细则.doc) 2.级经济学、金融学双学士学位培养方案_修订版本.doc 3.双学位申请表.doc 经济学院 年12月20日 -东北师范大学学生会新媒体中心- -nenuxsh40- 总编辑/陶麟包崇庆 编辑/ncc 来源/校园网 投稿邮箱/su nenu.edu.cn中科获“聚力共健”品牌影响力中科获“聚力共健”品牌影响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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