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法官进行宣誓。昨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在重庆市正式揭牌。

昨日,最高法第五、第六巡回法庭分别在重庆、西安挂牌成立。至此,最高法在全国已有6个巡回法庭。第五巡回法庭巡回区为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五省区市;第六巡回法庭巡回区为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五省区。最高法12月28日公布修改后的《关于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6个巡回法庭布局。巡回法庭管辖省区由原先的6个扩大到26个,覆盖东北、华南、华东、华中、西南、西北六大区域。

6个巡回法庭庭长及巡回区范围

第一巡回法庭

地点:广东深圳

巡回区:广东、广西、海南、湖南

庭长:刘贵祥(最高法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

第二巡回法庭

地点:辽宁沈阳

巡回区:辽宁、吉林、黑龙江

庭长:胡云腾(最高法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

第三巡回法庭

地点:江苏南京

巡回区:江苏、上海、浙江、福建、江西

庭长:江必新(最高法副院长)

  

第四巡回法庭

地点:河南郑州

巡回区:河南、山西、湖北、安徽

庭长:景汉朝(最高法副院长)

第五巡回法庭

地点:重庆

巡回区: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

庭长:李少平(最高法副院长)

  

第六巡回法庭

地点:陕西西安

巡回区: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庭长:张述元(最高法副院长)

(最高人民法院本部直接受理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内蒙古五省区市有关案件。)

六个巡回法庭只有五巡设在直辖市

第五巡回法庭位于重庆市江北区石子山体育公园内。在六个巡回法庭中,第五巡回法庭是全国唯一设在直辖市的巡回法庭。

  

对于这一安排,昨日,最高法副院长、第五巡回法庭庭长李少平表示,最高人民法院把西南地区巡回法庭设在重庆市,是综合考虑西南地区区域面积、交通状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以及近年来各地法院受理案件等情况,反复权衡、慎重决策的结果。

  

随着“一带一路”建设,西部大开发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的实施,我国西南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人民群众司法需求越来越迫切。西南地区地域辽阔,位于祖国边陲,距离北京地理位置较远,交通相对不便。在重庆设立巡回法庭,管辖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5省区市的案件,将极大方便群众诉讼、减少当事人诉累,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和其他巡回法庭一样,第五巡回法庭设庭长1名,副庭长2名,主审法官9名。9名主审法官均已从事审判或司法调研工作8年以上,具有丰富的审判实务经历,承办过多起疑难复杂案件或参与起草重要司法解释。

  

第六巡回法庭争取春节后开庭审案

  

据最高法副院长、第六巡回法庭庭长张述元介绍,第六巡回法庭包括庭长、副庭长在内的12名主审法官的平均年龄47岁,具有博士学位的6人,具有硕士学位的6人。每位主审法官配备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组成审判团队。同时,从最高人民法院本部审判业务部门和综合行政部门择优选派综合办公室人员和诉讼服务中心人员。

  

第六巡回法庭揭牌后将抓紧梳理巡回区案件,深入调查研究,尽快熟悉巡回区情况,针对挂牌后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综合研判,做好工作预案,保障良好的审判工作秩序,加强诉讼服务和巡回区内的巡回审判工作,挂牌仪式后将开始受理案件,春节后争取开庭审案。

  

解读

庭长副庭长直接审理案件

  

巡回法庭坚持从严控制人员编制,每个巡回法庭在编人员暂时控制在50人以内。巡回法庭坚持扁平化管理,不设固定合议庭,巡回法庭庭长、副庭长直接参与审理案件,探索由不同专业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重大、复杂案件。设综合办公室,统一负责综合行政、司法调研、后勤事务、政工监察工作。设诉讼服务中心,更好地发挥巡回法庭就地化解纠纷、方便群众诉讼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诉讼服务水平。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徐家新表示,严格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防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机制,防范司法腐败的机制。巡回法庭法官实行轮换制,防止在管辖区域内形成利益关系。巡回法庭将借助信息化手段,依法将立案信息、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面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最高法监督指导职能将强化

  

徐家新表示,增设四个巡回法庭,可以减轻人民群众诉累,让人民群众更便捷地获得最高人民法院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同时,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矛盾增多,全国法院受理案件数量持续攀升,尤其是大量案件涌入最高人民法院,不利于最高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对全国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指导职能。

  

徐家新说,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有利于最高人民法院本部集中精力制定司法政策和司法解释,审理对统一法律适用有重大指导意义的案件,强化最高人民法院本部监督指导全国法院审判工作的职能。

  

近两年来,第一、第二巡回法庭创造了大量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增设巡回法庭将在更深层次、更大范围推进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等改革,促进最高人民法院本部深化改革,破解体制性、机制性障碍,努力探索更多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司法改革经验。

  

追问1

为何4位庭长由最高法副院长担任?

  

12月25日闭幕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经过表决,任命了新设立的第三、第四、第五、第六巡回法庭庭长、副庭长。

  

4位庭长均由最高法院副院长担任。其中,江必新任第三巡回法庭庭长,景汉朝任第四巡回法庭庭长,李少平任第五巡回法庭庭长,张述元任第六巡回法庭庭长。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最高法院司改办挂职副主任汪海燕认为,目前6个巡回法庭的6位庭长都是院领导,都有分管的事项。随着司法改革的进行,审判重心下移,无论是专委还是副院长,都要审理案件。

  

汪海燕称,最高法院的副院长都是审判方面的专家、科班出身,让他们到巡回法庭一线办案,正是符合让法官成为真正意义上裁判者的改革要求,“巡回法庭在这方面的趋向明显,最高法带头让院领导办案更能体现带头示范作用。”

  

追问2

聂案后会有更多大案在巡回法庭审理?

  

今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内,庭长胡云腾一锤定音,宣布聂树斌无罪。在这桩前后历经21年的案件最终翻案的同时,负责再审案件的第二巡回法庭也更为公众熟知。

  

为何将这起重大案件放在巡回法庭审理,事后最高法相关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聂树斌案放到第二巡回法庭审理符合司法解释中“最高法院本部指定管辖的案件”规定,此外巡回法庭也是司法改革的试验田和排头兵。

  

这是否意味着,今后覆盖6大区域的巡回法庭会承担更多的大要案审理?汪海燕表示,首先要依法、遵照法律规定,另一方面就是要根据实际情况。巡回法庭可以审理一审跨行政区域的重大行政、民商事案件,但是巡回法庭的判决就是最高法院的判决,最高法院一审终审,当事人救济的渠道就相对少很多,而如果放在地方法院审理,不服从判决还可以上诉。从这个方面考虑,巡回法庭一审终审的重大案件不会很多,要给当事人一定的救济机会。

稿件来源:新华社、中国青年报、新京报

责任编辑:徐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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