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中国法治政府奖提名奖项目展示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 推行“四公开一监督”权责清单制度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一、项目的主要内容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四公开一监督”制度是在北京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北京市城管执法协调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在市监察局及相关部门的协同下,由市、区两级城管执法协调办负责组织各成员单位,共同公开城市管理部门权责清单和相关城市管理部门政务信息的重要工作。 1.“四公开”的内容包括:(1)公开城市管理责任部门。是把治理、查处监管事项所涉及的责任单位公开。包括公开管理主体、行业主责、执法主体及相关责任部门和单位。此项公开主要是解决部门之间相互推诿、管理不到位的问题,通过公开责任单位清单,把属地政府、行业主责部门、执法部门等城市管理责任单位梳理清楚,达到自身明白、相互清楚,同时便于群众查询和社会各界监督。(2)公开责任部门的执法职责及查处标准。是将法律、市政府和各区(县)政府、地区管委会赋予各责任部门和相关单位治理查处监管事项所涉及的职责、手段、要求和查处标准等内容的公开,要求全市的管理标准和查处标准要统一,解决执法不严、查处标准不一致的问题。同时,要让社会各界监督每个责任部门和相关单位的履责情况,发现并曝光个别责任部门、执法单位不履责或履责不到位问题。(3)公开责任部门的城市管理网格化机制及责任人。是在治理查处监管事项时,要明确公开各相关责任部门之间的关系和责任人。按照行政区域和管理层级划分网格的要求,将人、地、物、事、组织等社会服务管理内容纳入网格,资源整合到网格、责任落实在网格、问题解决在网格、社会服务管理力量下沉,明晰部门与部门之间职责和关系。(4)公开责任部门“月检查、月曝光、月排名”的城市管理执法数据。将各区(县)政府、地区管委会和市属各责任单位工作量、执法量和查处效果对社会公开,并进行排名,从而量化各部门、各单位的履职情况。 2.“一监督”是指,在北京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北京市城管执法协调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在市监察局及相关部门的协同下,市区两级城管执法协调办责成环境秩序联合督导检查组和城管督察队负责具体实施,监督各区(县)政府、地区管委会、职能部门、执法部门城市管理工作履职情况,充分发挥综合监管作用。 3.公开主要城市管理综合监管事项。自年起,对非法小广告管理、工地管理与车辆泄漏遗撒、露天烧烤与露天焚烧、无照经营与非法市场、停车管理、非法运营、违法建设、店外经营与堆物堆料和户外广告与牌匾标识等9方面执法监管事项向社会进行公开;同时为16个区、四个特地地区管委会和城管、公安、交管、住建、卫计和市政市容等50个成员单位分别制定了相应的考核评价体系。 4.信息公开的形式、范围及时间节点。“四公开、一监督”工作依托“首都之窗”、“北京市城管执法局北京儿童医院白癜风北京白癜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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