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天,江城市民李女士觉得挺郁闷,因为供热费需要多交将近元。“感觉整个吉林市好像就我们小区是在执行1.72倍左右的标准。”居民:为啥与别的小区不同?

李女士住在吉林市筑石松花江智慧新城小区。这个小区的1、2、3号楼都是LOFT户型(在屋顶之下、存放东西的阁楼),房间内有两层,一层举架2.69米,二层举架2.26米。

今年年初,李女士到售楼处办理入户手续的时候,开发商向其代收了供热费,按照1.5倍的标准。但是10月末的时候,供热公司称需要多交大约元。“供热公司说按照最新的规定收费。计算起来,相当于是1.72倍左右。”和李女士住在同一个小区的居民吕先生介绍。

“为何之前都是按照1.5倍交的今年要多交呢?如果是出了新规定,为何吉林市其他供热公司还是按照1.5倍交呢?”李女士很不理解。

“我们也不是一定要给我们按照1.5倍计算,给我们便宜。我们只是觉得应该公平,我们要和全市其他地区一样的待遇。”李女士等人称。

开发商:差额目前由开发商代交

负责松花江智慧新城销售工作的康先生介绍,该小区内有3栋楼是LOFT户型,规划居住户,目前已经办理入住手续的有多户。

“以前我们在吉林市多个地方也开有楼盘,也有类似的户型,但是都是按照1.5倍收取的供热费。这个项目是第一年交供热费,没想到出现了问题。”康先生介绍,按照以往经验,他们在代收供热费的时候确实都是按照1.5倍收取的,钱款也已经给了供热公司。但是在供热之前,发现需要多交一些,居民却不满意,开发商只好代交了差额。

“每户每年多交约元。差额最后如何处理,还要看居民和供热公司及供热办的协商结果。明年,由各个住户自行缴纳供热费。”康先生称。

供热公司:按最新标准执行

负责给松花江智慧新城小区供热的是国电吉林江南热力有限公司。该公司政工部郭姓部长介绍,该公司是按照市里的文件规定进行收费的。

“供热办已经做出了说明,确定我们收费没有问题。我们的收费标准、所依据的文件、相关的计算标准完全符合国家、省里、市里的相关规定和条款。”郭部长称,在国电吉林江南热力有限公司供热范围内,对所有同类用户执行统一标准,并没有针对松花江智慧新城项目进行区别对待。

吉林市供热办:不违规

据了解,吉林市供热办根据市长电话室反馈信息,对松花江智慧新城热用户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解与协调,并做出了说明,称“江南热力”执行的是现行的国家建筑工程面积计算规范及吉林市供热收费文件,计算结果未超出国家规范规定的计算标准及吉林市收费文件要求。“江南热力”公司供热费收费面积计算结果符合规定。

律师观点:应当听证

吉林吉翔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海波认为,我国北方的供暖单位,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及股份制企业,都属于垄断性行业企业,所以定价机关应当依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有关规定,依法制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必须采取听证会形式,征求经营者、消费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对制定价格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如果当地的定价机关没有依法履行上述程序,消费者有权拒绝缴纳新规定的价格。

“总之,企业确实有经营自主权,确实也有权选择收费的参照标准。但是如果是改变了参照标准,就要看新的收费标准与原来相比是调高还是降低了。如果降低是可以的。但是如果调高,按照规定,就必须进行价格听证后才能收费。”刘海波说。

信息来源:新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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