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安市

关于做好牡丹江市返(来)集人员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12月10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报告新增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者。为切实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我市常态化疫情输入风险防控触发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11月27日以来牡丹江市返(来)集人员,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属社区(村)和单位登记报备,如实报告相关信息,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上述返(来)集人员,须提供到集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配合落实我市防控要求。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立即向社区(村)工作人员报告,并拨打电话,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三、各乡镇(街道)要继续强化网格化日常管控要求,做好对上述地区返(来)集人员的排查管控工作。要立即通过入户走访、张贴公告、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jilinshengzx.com/jljj/149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