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推荐—年度

吉林省文明村镇、文明单位、

文明家庭、文明校园

名单的公示

按照吉林省文明办《关于开展—年度吉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命名表彰活动的通知》(吉文明办发〔〕10号)要求,辽源市文明办坚持从严把关、优中选优原则,认真组织开展了推荐申报工作。经组织推荐、审核把关、组织考核等程序,已初步确定了我市拟推荐名单。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更好地接受群众监督,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年10月21日—10月27日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话、邮件方式向市文明办反映。

监督-5081012-

邮箱:xcbzd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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